-《水陆仪轨会本》注释浅译 (田果彦)-
第八悭惜加毁戒。若佛子。自悭。教人悭。悭因悭缘。悭法。悭业。而菩萨见一切贫穷人来乞者。随前人所须,一切给与。而菩萨以恶心瞋心。乃至不施一钱一针一草。有求法者,不为说一句一偈,一微尘许法。而反更骂辱者。是菩萨波罗夷罪。
【译】:第八重戒即是「悭惜加毁戒」。若身为佛子,不论是自己悭悋不施而反加打骂毁辱他人、或是教令别人悋惜不施而加毁;或初萌一念悭心为因、鄙悋之心助成为缘、设种种藏护为法、鄙悋加辱为业等;都是犯了「悭惜加毁」的重戒。当知,菩萨凡见一切身心贫穷不安而来乞求施予的人,都应该随其所需求而平等地尽予财施、法施。因此,如果菩萨不能普施却反而以嫌恶瞋怒之心辱骂,乃至于不肯施予区区一钱、一针一草;或者对有来求法者竟不愿为其说一句一偈、乃至些许一微尘善法;而反却更加以轻鄙辱骂,这便是犯了极恶的「菩萨波罗夷罪」!
【注:悭惜加毁】①悭,吝啬也。 ②《梵网经菩萨戒初津》:「悭惜加毁者,谓乞财求法,鄙恡不与,故曰悭惜;而反忿怒骂辱,故曰加毁。悭惜属贪分,加毁属瞋分。」(X39n0700_p0110b03)
第九瞋心不受悔戒。若佛子。自瞋。教人瞋。瞋因,瞋缘,瞋法,瞋业。而菩萨应生一切众生善根无诤之事。常生慈悲心。孝顺心。而反更于一切众生中,乃至于非众生中,以恶口骂辱。加以手打,及以刀杖,意犹不息,前人求悔,善言忏谢,犹瞋不解者。是菩萨波罗夷罪。
【译】:第九重戒即是「瞋心不受悔戒」。若身为佛子,不论是自己心怀瞋怒而不原谅别人、或是教令他人瞋恚不恕;或初萌一念瞋心为因、怨雠境现助成为缘、巧设种种打骂方式为法、瞋心污辱为业等;都是犯了「瞋心不受悔」的重戒。当知,菩萨应当发起一切众生本具的平等善根,而无有鬪诤之事;等视众生如子而常生慈悲之心,念众生犹父母而常生孝顺之心。因此,若菩萨反却对一切众生、乃至对一切「幻化、无情」等「非众生」,怀瞋心而恶口谩骂侮辱(口业),并加以用手扑打、刀杖割虐伤害(身业),恨意犹不能止息(意业);甚至于当所瞋怒的对象前来悔过请求原谅、乃至低声下气好言忏罪道歉,还仍然瞋恨而不肯释怀,这就是犯了极恶的「菩萨波罗夷罪」!